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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北京师范大学组团2024年专项帮扶项目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4-03-20     文章来源:     访问次数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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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院(系):

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,落实《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》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的通知》,以及《中共北京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“强师工程”的实施意见》相关要求,推进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(以下简称提质计划)北京师范大学组团相关工作有序开展,结合我校资源优势和组团内师范院校实际需求,现面向校内院(系)征集专项帮扶项目,通知如下:

一、工作目标和原则

“提质计划”是“强师工程”六大计划之一,我校作为组团牵头高校和重点联系院校,积极联合四川师范大学、安徽师范大学、西北师范大学3所参与帮扶高校,共同支持青海师范大学、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、阜阳师范大学、阿坝师范学院4所重点支持薄弱院校建设。学校结合组团内师范院校办学实际与发展战略,坚持一校一策、扶特补弱、资源共享、协同提升,构建师范教育发展共同体,从源头上提高教师队伍质量,深度服务教育强国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。

表1: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北京师范大学组团院校一览表


牵头高校

重点联系院校(M)

重点支持薄弱院校(N)

北京师范大学

北京师范大学

青海师范大学

安徽师范大学

阜阳师范大学

西北师范大学

阿坝师范学院

四川师范大学

西昌民族幼专


二、项目内容

基于组团院校尤其是重点支持薄弱院校办学定位和发展需求,各院(系)围绕教师队伍建设、学科专业建设、师范生培养和基础教育服务等方面内容进行申报。

(一)教师能力提升项目

在组团内院校开展青年骨干教师培育、干部教师交流等,提升组团院校尤其是薄弱院校教师能力水平和综合素质,为组团内院校教师队伍建设赋能。

(二)学科专业建设项目

支持组团院校尤其是薄弱院校重点学科和特色学科建设,优化学科专业布局,强化学科特色,促进学科专业和科研平台建设,积极开展教师协同教研等活动。

(三)师范生培养质量提升项目

协助组团内院校,围绕“优师计划”、公费师范生培养等,通过联合培养、交流实践、网络课堂等模式,构建学生协同培养体系,丰富师范生求学体验,拓宽师范生学习视野,相互促进,提升师范人才培养质量。

(四)基础教育服务能力项目

协助组团内院校扶持所在地区的基础教育,包括协同开展基础教育教师培训、建设地方教师发展机构、基础教育教师能力提升等,增强组团内院校服务当地基础教育发展的能力。

三、申报要求

(一)申报时间

请拟申报单位于4月11日前,将申请材料(附件3)发送至qsgc@bnu.edu.cn,纸质版盖章后送至京师大厦9719办公室。

(二)申报审批流程

按要求提交申报表和项目方案,项目方案应包括项目主题、形式、内容、预计成果及预算等详细内容。强师工程办公室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和专家组成评审组,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,评审通过的项目将获得一定经费支持。

(三)项目开展要求

1.申请项目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、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。

2.申报项目应符合本单位主责业务、中心工作和发展需要,服务于“强师工程”战略;鼓励将本单位品牌项目、精品活动延伸辐射到组团各院校;鼓励设计开展持续性、周期性项目。

3.申报单位负责立项后的具体实施,确保执行工作安全有序、取得实效;强师办将根据项目申报单位需求协助联络组团各高校相关单位。

4.项目开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组织论坛、研讨会、专题培训、调查研究等,项目应于2024年11月30日前结项。

5.项目经费支持额度一般在2-5万元不等;对于符合国家重大战略、切实推动提质计划取得实效的项目,可酌情增加经费支持额度。

6.项目执行过程中应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推广,相关成果总结(包括文字、图片和视频等形式)于活动结束后15日内,汇总发送至qsgc@bnu.edu.cn。

(四)申报联系人:张  魁   联系电话:58801773

强师工程办公室

2024年3月19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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